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局始终坚持把“上级要求的、社会关注的、群众关心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并且通过局网站、局微信订阅号等渠道,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其余相关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务信息等与我局工作职责相关的信息均主动进行了公开,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并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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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来看,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在精和细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不够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动力不足,成果转化效果不明显。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公开及时高效。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高效、规范的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