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推进政府购买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工作初步设想

  • 时间:2018-05-3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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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资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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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前现状

  我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保障科承担,主要职责是机关公共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美化及水、电、暖等后勤保障工作,市委礼堂和市政府五楼综合会议室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工作,市级交流领导公寓的调配、管理、服务工作。共涉及工勤人员48人,其中,服务市委机关25人,服务市政府机关23人。目前,每年工勤人员工资及保洁用品、绿化费用等支出约120万元,采取向机关各单位分摊公用费的办法筹集每年后勤保障运行经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支出。

  二、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1+20”制度精神,遵循积极稳妥、降本增效、公开择优、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机关后勤生产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模式,对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生产关系进行调整,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使传统的机关自办后勤管理模式向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转变, 以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为基础,引入竞争机制,创新机关后勤服务提供机制和举办方式,逐步构建符合实际情况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后勤服务保障体系,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由服务保障向管理监督转变。

  三、主要做法

  制定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标准,拟订引进服务管理办法,先行实施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引进社会服务试点,制定出全市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制度。指导市直各单位参照标准制度,由各部门负责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市直各单位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后勤服务事项,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效率高、运行成本低的新型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供给体系。

  1.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购买主体为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接主体是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当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二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优良的企业文化和服务宗旨。委派进驻机关的服务团队要具备敬业、创新精神。

  2.运行模式

  实行管办分离,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四大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总体规划、市直单位后勤保障工作业务指导和保障规划,从具体办后勤的工作模式转变为监督评议的管理模式。服务保障、工勤人员管理、工资发放等日常服务工作由物业公司承担。

  承接单位在平凉市委、市政府机关设物业管理处,实行物业服务处主管经理负责制的直线制领导形式,下设客服部、会议服务部、安保部、保洁部、绿化部、设备运行部等职能部门,建立统一物业服务管理体制。

  承接单位要按照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由主管经理发出指令,各部门迅速落实反馈。物业管理处主管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及人员状况,负责各项工作的安排及临时任务的下达,各部门主管下属员工直接向主管负责,各主管直接向管理处主管经理负责。要对每个管理服务环节和过程建立原始记录,随时接受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机关内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监督评议工作,定期听取物业管理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计划汇报,定期对各项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3.购买服务项目内容

  机关事务管理局逐项制定管理细则,提出服务标准,由承接单位具体实施各项服务内容,满足和保障四大机关正常运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会务服务

  会场卫生日常维护、音响操作、悬挂会标、茶水供应等会议服务工作。

  (2)绿化美化

  根据绿化规划设计,提出绿化方案,组织做好春季修剪、草坪补植、维护、花卉栽植、锄草、施肥、除虫等任务实施。

  (3)卫生保洁

  机关公共区域内院落、走廊、门厅、卫生间、消防通道、中央平台、楼梯扶手、门窗、玻璃、大楼外部等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洁;负责制定卫生检查标准,负责垃圾清运、蚊蝇消杀、灭鼠等工作。

  (4)安全保卫

  机关的安全保卫和日常管理,确保24小时在岗值班巡逻,协调公安、交警部门,保证机关区域及周围的安全和车辆停放秩序。

  (5)小型维修

  机关公共区域的水、暖、电、物业散水内管道和地下管网、门窗、水箱、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屋面、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以及亮化灯具的日常使用和管护。

  (6)食堂餐饮。

  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用餐保障。

  (7)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后勤服务事项。

  4.服务标准

  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等级标准,参照《平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办法》执行。在合约期内服务项目质量必须通过国家ISO9000质量认证。

  5.服务人员要求

  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机关后勤管理服务标准的要求;服务人员都要有相应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外貌端庄、身体健康,符合相应工作岗位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均要接受必要的身份审查,承担保密和财务纪律约束义务,并由承接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6.经费保障

  按照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标准,承接单位根据满足所有服务项目要求所需的服务人员数量,核算费用,提出管理费意见,双方研究协商后,经过招标、签订承包协议等程序,确定管理费具体数额,列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统一逐年拨付。

  四、工作程序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要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

  1.编制预算。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购买计划,纳入当年部门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2.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购买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以及对承接主体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

  3.依法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4.签订合同。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依法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合同期限确定为1年。对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延续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可签订不超过3年期限的购买服务合同。购买服务合同应当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价格、质量要求和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并将购买服务合同报财政部门备案。

  5.监督责任。购买主体加强对服务全过程的跟踪监管,依据合同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严禁转包、暗箱操作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承接主体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6.绩效评价

  购买主体对所购买服务开展绩效评价,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主要包括购买服务必要性,服务效果、效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服务资金投入、使用和成本控制,服务管理水平等。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资金使用。购买主体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资金,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

  (二)增强内部监督机制。购买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将购买项目、内容、要求、结果、预决算信息以及绩效评价结果等公开,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严肃追责违规违法行为。承接主体应当健全财务报告制度,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三)建立退出机制。承接主体应当依法履约。对履约行为不端,未按时保质完成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解除购买关系,重新组织购买;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在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明确责任分工。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关后勤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关事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相关业务指导,研究解决改革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改革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购买服务的宏观指导与监督,强化相关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改革,强化主体责任,规范购买活动,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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